· 有
线 电 视 基 本 业 务 办 理
·
零
散 户 新 装
(1)零散户新装业务可在“中心”各营业厅营业窗口办理。
(2)客户办理有线电视初装手续的,需提供家门口有线电视端口号码(不能提供端口号的由经办营业员
负责查询),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(他人代办的需另附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),填写业务登记
表后办理。
(3)新装每户680元,含第一年收视维护费。(180元/年)
(4)补设计用户:有线电视分配网尚未通达的市内住户,若需办理初装的,由营业厅负责登记转技术科
补设计,然后由技术科通知用户前来营业厅办理初装手续。
·
收 视 维 护 费 缴 费
(1)收视维护费缴费可在“中心”营业厅及建行市内各营业窗口办理。
(2)收视维护费标准15元/月,经核实本年度享受低保待遇的用户13元/月。
(3)(正常用户的年收视费)既可在“中心”营业厅缴纳,也可到市内建行任一营业网点缴纳。
·
住 址 迁 移
(1)用户住址发生变更,需办理有线电视迁移的在“中心”营业厅营业窗口办理相关手续。
(2)用户办理迁移,需提供新地址门口有线电视端口号码(不能提供的由经办营业员负责查询),携带
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(他人代办需另附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),填写业务登记表后办理。不能提供
开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,凭代办人身份证和责任担保书也可办理。
(3)迁移费120元(政策性因素50元)。
·
过
户
(1)用户办理过户手续需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(他人代办需另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)
,填写两联业务登记表办理。如无被过户人身份证原件(但有复印件)可带过户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,
并填写两联业务登记表及经济担保书后方可办理。
(2)过户更名费5元。
· 补
证
(1)用户办理补证手续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(他人代办需另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)
,“中心”各营业厅均可受理此项业务。
(2)补证费10元。
·
报 停 、报 开
(1)用户一年内可免费两次办理报停手续。用户报开信号时,如属用户责任所发生的材料及工时费用,
由用户本人承担。
(2)用户办理报停、报开需携带用户证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(他人代办需另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
印件),填写业务登记表交清欠费后办理。特殊用户如若未带身份证,如若预交一年收视费用的,凭经办
人员填写的报开申请书也可办理(预交收视费用完后,信号自动报停)。
·
领 用 户 证
补设计安装的零散用户领证可自开通信号10天后,用户凭收据、发票前来营业厅领取用户证。如遗失收据
,需凭开户人身份证原件领取。
· 租
机
(1)“中心”各营业厅可办理用户临时租机业务。
(2)用户办理租机业务时,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(他人代办需另带齐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
),并记下自家门口有线电视白色盒子号,填写业务登记表后办理开通手续。
(3)租机费每月30元。
· 数 字 电 视 业
务 办 理
· 数
字 电 视 新 装
(1)数字电视新装在孺子路营业厅窗口办理。
(2)用户办理数字电视需带齐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(他人代办需另带齐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),
在数字电视受理区填写业务受理单。
用户拿受理单在5号窗口缴费办理,再凭发票于数字电视受理区领取数字机顶盒,并进行调试。
(3)数字电视新装资费为两种:A型:预交1280元部分节目包收看三年。B型:预交1980元部分节目包收
看5年。
·
数 字 电 视 付 费 频 道 缴 费
(1)数字电视缴费在5号窗口办理。
(2)用户缴纳数字电视收视费需带机顶盒智能卡。
(3)付费频道缴费标准详见营业厅价目表。
·
增 值 业 务 办 理
互动电视基本收视费为35元/月,点播按每部影片定价论次收取。
·
微 波 电 视 业 务 办 理
微波电视安装、维修、缴费在“中心”七楼微波办公室办理。
|